循理辯真(六)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牧人」的解釋
核心真理

循理辯真(六)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牧人」的解釋

一、前言

一個教會裡沒有「牧師」,可能實現牧養嗎?部分論者主張,沒有牧師,牧養的工作便無可能。要回應這樣的論述,我們應該回到聖經的原文字義,來看以弗所書4章11節「牧人」(ποιμήν, poimen)一詞的含義。

二、「牧人」的字義

以弗所書4章11節的全文,《國語和合本》翻譯為,「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本節由《國語和合本》所翻譯的「牧師」,在2010年出版的《和合本修訂版》裡,已改為「牧者」。其他較貼近原文直譯的幾個聖經譯本,本詞的翻譯也與「牧者」大致雷同。《呂振中譯本》、《恢復本》與《中文標準譯本》譯為「牧人」;《環球聖經譯本》也譯為「牧者」。可見大多數譯者認為,具有牧養恩賜的人應按照字面意義直接譯為「牧人」或「牧者」。根據英文譯本裡,較接近直譯的幾個英文譯本,例如:達祕譯本(Darby Bible Translation)、英文標準版(English Standard Version)、英文恢復本,亦皆譯為“shepherds”(牧人/牧者)。
根據西瓦(Moisés Silva)主編的《新國際新約神學與釋義辭典》,譯為「牧人」的希臘字名詞ποιμήν (poimen,04166),新約中出現18次,其中15次出現在福音書。這個字主要用於指「牧羊人」。在太9:36,主耶穌看見群眾困苦流離,好像羊沒有「牧人」一樣。此外,ποιμήν也用於主耶穌。例如:祂是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祂也是領群羊的大牧人(來13:5)。
該辭典也提到,好幾位新約作者採用「好牧人委託跟隨祂的人的人照顧羊群」的概念。保羅在行傳20:28教導以弗所的長老們為自己和「全羊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召會。彼得在彼前5:1~2囑咐長老們要「牧養你們中間神的群羊」。西瓦也認為,弗4:11作為恩賜者之一的ποιμήν,也應按字面意義譯為牧人。[1]
在使徒時代,有牧養恩賜的人,與一般信徒之間,並沒有很明顯的區隔。這些受囑託牧養信徒(羊群)的人,並沒有特定的身分、位階;有可能是長老,使徒本身,或忠信的信徒。例如,保羅又是使徒,又是申言者,也是傳福音者,亦是牧人和教師。使徒保羅成全了亞居拉和百基拉,使他們將家打開作為召會,牧養在以弗所和羅馬的信徒,並能作教師教導亞波羅(徒18:18∼19,26,羅16:5)。而亞波羅本身又是聖經教師,在教導上很有能力(徒18:24)。所以,對於亞居拉和百基拉而言,保羅是恩賜者成全他們;而對於以弗所和羅馬的信徒,連同亞波羅,亞居拉和百基拉是有恩賜的人牧養並教導他們。所以,有牧養恩賜的人雖是基督在升天裏賜下給教會的,他們的恩賜卻是在教會中逐漸發展出來的。

三、今日教會裏的牧人

在今日的教會中,因著信徒眾多,許多基督徒團體需要有專責的牧者來擔負牧養信徒的責任,這些牧者可能被稱為牧師、傳道、長老與執事等等。且在許多華人教會中,牧養的責任更進一步託給一般信徒,例如:小組內的小組長,兒少工作的家長與社會青年等等,這些一同擔負牧養責任的人,也會被稱為「同工」。以上這些人都可以稱作廣泛意義下的牧人。這些人都不是身來就有牧養的恩賜,而是經由相對有恩賜的人,成全他們盡功用,並隨著他們屬靈生命的長大,在教會中長久參與事奉,逐漸發展出牧養的性能。
此外,也有基督徒團體並沒有將以上擔負牧養責任的人作出不同稱謂的區分,一律稱為「弟兄」或「姊妹」。這是依照聖經,主耶穌給信徒的囑咐是,信徒們之間「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太23:10)所以當有任何基督教團體不願在牧者身上加上師尊的稱呼,而僅僅互稱為「弟兄」時,他們的實行也應該受到尊重,不應認為他們在他們中間沒有牧師稱謂,就無法實現牧養。每個基督教團體都會有相對有牧養恩賜的人,可以成全信徒牧養人。

四、結語

本文深入探究以弗所書4章11節「牧人」的意義,並從今日華人教會的現況來印證。本文並不否定牧師、傳道等牧者在教會中實行牧養的重要性,但更加認定有牧養恩賜的牧者並不侷限於某種身分、稱謂,與團體。

參考資料


[1] 西瓦,《新國際新約神學與釋義辭典 第四冊》,中華福音神學院,2022,頁2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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