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錯誤教義——罪(中) 
異端防範

全能神錯誤教義——罪(中) 

一、前言

上一篇文章已提及罪的定義,連同正統教會對「原罪」之立場的第一項「人有原罪—人人有原罪,個個是罪人」。本文繼續說明第二項目:「因信得赦罪、藉生命蒙拯救—人藉信基督得蒙赦罪後,需藉著基督內住之生命的拯救,逐日脫離罪惡的權勢」。

二、正統教會對「原罪」之立場的第二項堅持:

因信得赦罪、藉生命蒙拯救—人藉信基督得蒙赦罪後,需藉著基督內住之生命的拯救,逐日脫離罪惡的權勢
全能神教會認為,耶穌雖完成救贖工作,但除罪工作還作的不完全,因此需要相信末世道成肉身的女基督,才能讓人完全獲得拯救:

在末了時代,全能神作了一步除罪性的工作,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下徹底拯救出來,人因著跟上全能神末世的作工,達到了徹底蒙拯救,這才是真正的得救。[1]

耶穌來在人中間作了許多工作,但他只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工作,只是作了人的贖罪祭,並未將人的敗壞性情都脫去。…所以,在人的罪得著了赦免之後,神又重返肉身帶領人進入新的時代,開始了刑罰審判的工作,這工作將人類帶入了更高的境界。[2]

神此次道成肉身的作工主要以刑罰、審判為主來發表他的性情,在此基礎上帶給人更多的真理,指給人更多的實行,以此達到他征服人、拯救人脫去敗壞性情的目的…[3]

以上言論看起來承認耶穌基督的救贖,且看似沒有否認基督救贖的功效,並指出信徒接受基督的救贖後,仍有需要蒙拯救脫離敗壞的性情。然而,這些話仍錯誤地誤導人接受「另一位基督」。
按照聖經,基於基督所完成的救贖,信徒一信就已得蒙赦罪(弗一7),並得神稱義(羅四25、五9)。然而,因著信徒今世仍活在舊造的範圍中,身體尚未得贖,仍會在肉體生活行事。所以,僅得赦罪亦無法拔除罪根,人的確需要基督進一步的拯救,脫離罪惡的權勢,也就是「死」。羅馬五章說,死藉著罪入了世界,然後遍及眾人(12節);六章說,死就是罪的工價(23節)。雅各書一章15節說:「罪既長成就產生死。」可見罪乃是死的來源,死是罪所結的果子,宇宙因罪才有死。
羅馬書五章14節說,「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牠的權下。」死亡能作王,有牠的權勢,亞當及其子孫都在這權勢之下。希伯來書二章14節清楚指明,「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魔鬼藉著罪把死亡執行到人身上,也根據罪在人身上而執掌死亡的權勢。所以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會遭受審判(來九27)。
然而,救贖如何是藉著耶穌基督完成的,信徒蒙拯救脫離罪的權勢,也照樣是藉著耶穌基督,而非另一位基督。主僕倪柝聲曾在《得勝的生命》一書中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不只救你脫離罪惡的刑罰,也是救你脫離罪惡的痛苦。他是預備了一個完全的拯救」[4]這也就是說,脫離罪惡的刑罰與罪惡的痛苦(脫離敗壞的性情),合起來才算是完全的救恩,神不會在一個完全的救法中,使用不同人來成就此事。
此外,耶穌基督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刑罰,與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與痛苦,是一體兩面的。一面來說,祂在十字架上受死,已經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刑罰;另一面來說,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作救主時,我們也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因為祂已經過死與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內住在信徒裡面(林前十五45下),成為我們裡面得勝的生命(西一27、三4)。如林前十五章57節所說:「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使我們得勝。」倪柝聲曾說:「你一接受主耶穌,主耶穌所有的你就都有了。」如今,祂的得勝也成為我們的了。…「主耶穌基督就是得勝,你接受他作你的得勝,你就得勝了。」這使信徒能「在生命中作王」(羅五17),也就是勝過、征服,並掌管我們身上罪惡的權勢。所以,信徒接受基督的救贖,脫離罪的刑罰,是法理上的手續;信徒經歷基督作生命,施行拯救,脫離罪的權勢與痛苦,是生機上的目的,這二者是神完整救恩的兩個步驟、兩個方面,全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並由耶穌基督作賜生命的靈來完成,跟「女基督」無關。
三、小結
全能神教會認為耶穌雖已完成救贖的工作,但除罪工作還作的不完全,因此需要相信末世道成肉身的女基督,才能讓人完全獲得拯救,藉此切割了神救恩的完整性,沒有看見救贖如何是耶穌基督完成的,蒙拯救脫離罪的權勢也是藉著耶穌基督。祂已成為賜生命的靈,在信徒裡面作為得勝的生命,逐日更新、變化信徒(林後四16、三18),以完成生機的拯救。為此,信徒需天天經歷得勝的生命,並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罪的權勢與痛苦。

參考資料


[1] 出自《國度福音經典神話選編》。

[2] 參《話在肉身顯現,第一卷 神的顯現與作工》,頁4。

[3] 參《話在肉身顯現,第一卷 神的顯現與作工》,頁6。

[4] 參《倪柝聲文集第二輯 第四冊》,頁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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