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對異端最好的態度是不聞不問。然而,如果你是在沒有教會的地方,或者單獨在一處,這裏有十條測驗的方法,可以用來測驗異端的事。其中有一條相同的就是異端。
壹 關於聖經的權柄
異端的第一大項,乃是與聖經的權柄有關。提後三章十六節說,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有基督徒的信仰與行為,都以聖經為標準。
凡是在聖經以外,再以任何人、任何團體為根據,說他們能教訓、能斷定的,就是異端。有人說,聖經這樣說不錯,但我們也有默示,這一定是異端。凡把自己的話擺在和聖經同等地位的,必定是異端。
貳 關於基督的身位
異端的第二項是關於基督的身位。撒但在異端中最大的目的,乃是攻擊基督的身位。在聖經裏主耶穌叫我們知道,祂自己就是神,(約一1~3,) 但撒但要人不承認祂是神。
關於主耶穌的身位,聖經給我們看見:第一,主耶穌乃是神;第二,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第三,主耶穌又是神所設立的基督;第四,主耶穌是完全的人;第五,主耶穌復活時回到天上,祂仍是人,祂也是神,並且從那時起神又立祂為主為基督。只要抹煞以上所說其中的一項,就是異端。
歷代以來,異端都是攻擊主耶穌身位的某一點。例如,耶和華見證人會乃是說,耶穌死了,沒有復活;他們說耶穌釘十字架三天之後,聖神基督耶穌(Christ Jesus the divine)出生了。這是異端,不是解經的不同。異端總是把主耶穌的身位切斷了,許多的異端都是破壞主耶穌的身位。
參 關於人的罪
有些異端是要把罪取消。聖經清楚的說到人有罪。聖經所說人的罪,有兩個意思:第一,人有罪的行為,這是人在行為上的罪;第二,人得罪神,這是人在神面前的罪。這兩種在聖經裏都是罪,也都是事實。有人或者品性好,但在神面前仍然有罪。任何的道理推翻這二個罪的事實,就是異端。
有人從哲學來證明人沒有罪,或者從科學研究人身體的內分泌,來證明人沒有罪,如基督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耶和華見證人會(Russellites,今名Jehovah’s Witnesses)等。這些都是異端。因為如果說人沒有罪,這就取消了救贖,也就不需要救主了。這樣,我們所傳的福音就是虛謊的了。所以凡是推翻人有罪的事實的,就是異端。
肆 關於基督的救贖
聖經裏明說,我們的罪是靠主耶穌的血來洗淨,基督的救贖乃是聖經的真理。基督的福音有二要件:第一,基督的身位;第二,基督的工作,就是為人流血贖罪。缺其一就沒有基督的福音。在關於基督的救贖這件事上,人受撒但的指示,心思想一些旁門左道,到了不得了的地步。人想要推翻主耶穌的工作,有人就從罪裏想方法,他們說人是沒有罪的,這自然就廢去了基督的救贖。另有人在血裏想方法,他們不承認基督所流的血是為贖罪,這樣也拒絕了基督的救贖。這就是彼得後書所說的,人不認買他們的主。(二1。)這乃是異端。
伍 關於永遠的審判
有人相信主耶穌的身位,相信主耶穌的工作,相信人有罪,也相信基督的救贖,但他們藉著兩種關於死的教訓,把永遠的審判推翻了。
第一,他們主張說,人死了乃是睡覺,身體、靈魂再沒有感覺了。到主復活時,就醒來了;今天的死不過是失去一段時間。但主認為死後是有感覺的(路 23:43;路十六19-31)。聖經說人死是睡了,這是指人的身體睡了,不是指人的靈魂睡了。人這樣主張,是要把罪的結果減輕。這乃是異端。
第二,有人又說第二次的死不是永遠的刑罰,乃是完全毀滅了,或沉淪了,就是人完全沒有了。但在聖經裏,「毀滅」這字與酒袋破了的「破」字是相同的,酒袋破了,但還在,並不是沒有了。基督說人能夠殺身體,不能夠殺靈魂;(太十28;)又說在火湖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沉淪的人乃是永遠在火湖裏受苦,這是神的話。這證明人死了,不是完全沒有了。人如果想取消第二次的死,就是異端。這樣的說法,乃是不寶貴基督救贖的工作。
(文摘自倪柝聲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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