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已經詳細考察以弗所書二章10節的希臘原文ποίημα (poiēma)的字典定義、連同解經學者對本段經文的解釋,本篇來看倪柝聲弟兄與李常受弟兄如何翻譯該詞,連同背後的解經意涵。
一、倪柝聲與李常受翻譯為傑作的理由
(一)倪柝聲弟兄
倪柝聲弟兄在〈神的傑作〉中提到:
『工作』這字新約原文一共用過兩次。最好譯為『傑作。』意思是一生中最好的。比方:畫家的畫,一生中最好的那一張,就是他的傑作。『我們原是神的傑作,』意思是神只能作到如此好的地步,再沒有比這個更好的。神已經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一同復活,一同升天了。我恭敬的說,這是神作盡祂所能作的了![1]
(二)李常受弟兄
李常受弟兄在《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基督裡的福分與地位》第十三章裡提到:
[以弗所二章]十節上半說,「我們原是神的傑作。」傑作,原文意,作好的東西,手工,或寫成的詩章。為什麼十節接著九節之後要說這話呢?因為使徒保羅要給我們看見,得救這件事完全是神作的。前文他說到救恩客觀的一面,就是神的恩典;以及主觀的一面,就是我們裡面的信心。祂告訴我們,恩典是神賜的,信心也是神所賜的;這兩者都不是靠我們自己,乃是神給我們的禮物。他這樣說了以後,再加強證明他所說的,就是給我們看見,我們這些得救的人乃是神作工產生的傑作。
一個作品除了製作者的工作之外,本身是無所作為的。譬如這台子是木匠作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木匠的工作,台子本身毫無作為。十節給我們看見,在蒙拯救這件事上,百分之百是神作的,我們是無分的。不只恩典和信心證明我們是無分的,這裡更給我們看見,我們是祂的傑作;這傑作完全證明,神的救恩全是神的所作所為,我們絲毫無能為力。我們不過是神手中的工作而已,我們不能作任何事,一切都是神作的。
傑作的意思是說,這件作品不是平常、馬虎的,乃是特別下過功夫作出來的。我們都知道,無論是詩人、文學家或雕刻家,都會有自己的傑作;他最好的作品就是他的傑作。神雖然創造萬有,但是在萬有裡,祂的傑作就是我們這班蒙救贖的人。所有蒙救贖的人在宇宙中是神最好的工作品,乃是神的傑作。
「傑作」這詞也可翻作「詩章」;這表示我們乃是神寫成的一首詩。不只詩詞作品,凡是表達製作者智慧和設計的藝術品都是詩章。…一個寫詩的人,他的願望,他最細膩的感覺,都是藉著那上好的詩章表達出來。同樣,神的工作品,神的傑作,把神裡面的智慧、明達,祂的愛好、用意,祂的心情、喜悅,都表達出來。
這個傑作,這個工作品,乃是「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的」(弗二10)。……神救恩的一個奧秘,就是祂與人調和;這乃是新的創造。…每一個屬靈的經歷,每一個屬靈的舉動,都是神與人調和而有的。譬如,你今天在主面前經歷了忍耐,有愛心,並且生活是屬靈的,你能說這一切單純的是你作的,是出於你自己麼?不能。你只能說,你的生活乃是神和你這人調在一起。你所經歷的忍耐,可以說是神的忍耐,也可以說是人的忍耐,但不能單純的說是神的忍耐;是神的忍耐不錯,但乃是神調在人裡面而有的忍耐。這樣的話,對我們乃是新的看見,神與人調在一起,乃是神的新創造。……因此,召會是神的新創造,因為這是前所未有的性質。從前有神的性質,從前也有人的性質,但沒有造物者調在受造者裡面;神與人的調和就是召會,所以是空前的新創造。[2]
二、本文結語
綜合前文與本文對希臘字ποίημα (poiēma)的查考,連同對不同解經學者之解釋的研究,我們得到以下結論:
1. 每個詞彙都有其「語義範圍」(semantic range),即某詞彙可能具有的各種意義的範圍。因此,一個詞彙通常不會只有一個意義,而是有不同,類似「一簇」的意義。這些意義往往不只存在新約聖經中,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具權威性的希臘文辭典在解釋一個字的時候,都會詳細交代相關的字,以及這個字從古典希臘文時期至今的發展脈絡。經過對希臘字ποίημα (poiēma)的查考,該詞在聖經希臘文有受造物、工作、工藝品、創作、作品等意思;再經過對古典希臘文獻的查考,該詞原有詩歌創作的意思,且相近的詞組亦表達出創作者發明、創造出作品的意涵。
2. 對於該字的中文翻譯,雖然大多數中文譯本譯為「工作」,但個譯法不太容易讓讀者與「手工藝、作品」等涵義連結,且中文「工作」比較常用在世俗的「作事、職業」。所以較新的中文譯本已有不同的翻譯嘗試。例如,《環球聖經譯本》譯為「作品」;《新漢語譯本》譯為:「所造之物」,並在註解中補充:「作品」。《恢復本》翻為傑作,把「傑」字翻譯出來,看似是比較偏向意譯的翻譯方法,卻也有不只一個英文譯本支持。
3. 根據許多解經學者,連同倪柝聲和李常受對此字的說明,ποίημα (poiēma)在整段經文脈絡中,要表達的是:神的救恩全是神的所作所為,且是高到不能再高了。而這救恩產生了教會,作為神屬靈的新創造,也就是神人調和的新造。這使得教會與舊造有別,所以不是神一般的工作,應該是神的作品中最好的,所以譯為「傑作」。這個譯法經過以上解釋便非常達意,符合聖經翻譯原則的「信、達、雅」。既符合原文字義(信),又能傳達聖經本義(達),也符合文學體裁的美感(雅),比「工作」、「作品」等翻譯更好。
4. 聖經翻譯本無對錯,不同譯本與譯法,只要符合聖經本義,皆可相互參照,符合不同取向之讀者的需求。讀者應保持開放的心態來看待不同的翻譯,並試著了解不同譯法背後的意涵。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