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的正典化過程

舊約聖經(The Old Testament)有時又被稱為希伯來聖經(The Hebrew Bible),寫於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到西元前四百年間,共歷時一千一百年之久,主要以希伯來文寫成,僅少部分用亞蘭文。在舊約裏,摩西五經一向被猶太人承認係出於神者,絕對神聖有權威,因為是神所啟示摩西寫出來,而由他們祖先一直傳下來的。直至今日,猶太人雖認為舊約都是出乎神,但他們給摩西五經一個特別的地位。在全世界的猶太人會堂裏,最少都有兩三部摩西五經擺在那裏。他們不一定有舊約其他各卷,但一定有摩西五經。還有撒瑪利亞人,他們只承認摩西五經。當然撒瑪利亞人的宗教,是走了樣的,但這也證明摩西五經在古時一般敬拜神的人中間之權威的地位。

舊約其他各卷,因著本身的價值和權威,陸續被神的子民承認是出乎神的。在西元前450年,文士以斯拉就把摩西五經和歷代在神子民中間被大家公認有權威的著作,安排彙集在一起,作為舊約各卷。惟缺尼希米記和瑪拉基書兩卷,因為那時這兩卷還沒有寫出來。猶太權威史家約瑟夫(Josephus)和外邦史家,都證明此事。

以斯拉之後,在猶太人中間,有一個稱作大會堂(Great Synagogue)的文士團體,繼續這彙集審定的工作,到西元前400年完成,確定我們今天所有的舊約各卷。不過在他們審定的時候,不算三十九卷,乃算二十四卷。所以到了西元前400的時候,舊約不光是寫成了,並且也經過審定而被公認了,成了猶太人中間正統的猶太教經卷《塔納赫》(TaNaKh)。舊約正典確立的時間,學者間或許還有一些不同看法,但無論如何,最晚在西元前277年,七十譯士將舊約譯成希臘文時,舊約各卷必已訂定了。(出自:以色列死海古卷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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