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啟示神是獨一的神,祂的名稱為耶和華;而這位獨一的神又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只有一位神」是聖經中極為基要的真理,一般基督徒皆知道在宇宙中只有一位真神。舊約的申命記六章四節提到:「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撒迦利亞書十四章九節也說:「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的神,祂的名也是獨一的名。」新約的哥林多前書八章四節說到,「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對神的認識可說是基督徒信仰極重要的核心,並由此延伸出基督論、聖靈論、救恩論等。所以,許多異端都是先違背了關於神的基要真理,爾後產生錯謬的思想體系。以下分兩方面說明全能神教會如何違背對神的認識,第一方面是扭曲了「只有一位神」,第二方面是否認神的三一性。
壹、全能神教會扭曲了「只有一位神」,另立「全能神」的名:
一、全能神教會引用以賽亞書和啟示錄宣稱,國度時代「全能神」的名完全應驗了聖經啟示錄的預言。
以賽亞書上說:「列國必見你的公義,列王必見你的榮耀。你必得新名的稱呼,是耶和華親口所起的。」(賽62:2)
啟示錄裡也說:「你要寫信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3:7、12)
「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乃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1:8)
「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啟19:6)
光憑啟示錄裡使用全能者作為獨一神的稱謂,就指出另有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名為全能者,是毫無根據的,且舊約從來沒有預言耶穌基督有兩次的道成肉身。
正確的觀點為,啟示錄三章七、十二節所論到的新名,是賜給得勝者的,不是基督另取的;啟示錄一章八節;十九章六節是指著基督與神的屬性而言。早在舊約,神就已經被形容為全能的(伯5:17,詩91:1),耶穌基督也已被預言為全能的神。例如,在創世記十七章一節,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足的神」,這裡的「全足」,希伯來文意為El Shaddai,伊勒沙代。伊勒,意,大能者;沙代,源自另一希伯來字,意,胸部或乳房。這神聖的稱呼啟示神乃是「全豐全足的大能者」。
此外,以賽亞書九章六節也提到,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的名稱為奇妙的策士、全能的神。這裡指出舊約所預言,在新約道成肉身的耶穌,就是全能的神。並且與以賽亞書七章十四節的預言相吻合:「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她要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所以光憑啟示錄裡使用全能者作為獨一神的稱謂,就指出另有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名為全能者,是毫無根據的。且舊約從來沒有預言耶穌基督有兩次的道成肉身。
二、全能神教會的創教者妄稱自己是神,並宣稱神的名會改變,如今已不再是耶和華、耶穌,與彌賽亞,而是「全能神」:
每一個時代每一步作工,我的名都有代表意義,不是無根無據的,就是每一個名都代表一個時代。『耶和華』代表律法時代,是以色列人對他們所敬拜的神的尊稱;『耶穌』是代表恩典時代,是恩典時代所有的被救贖之人的神的名。人若在末世仍然盼望救主耶穌降臨,而且還是帶著他在猶太的形像降臨,那麼整個六千年的經營計劃就停留在救贖時代,再不能向前推移,而且永遠不會有末世來到,也不會結束時代。因為『耶穌救主』只是救贖人類、拯救人類的,我取『耶穌』這個名只是為了恩典時代所有的罪人而有的,並不是為了結束整個人類而有的名。雖然耶和華、耶穌、彌賽亞都是代表我的靈,但這幾個名只是代表我的經營計劃中的不同時代,並不代表我的全部。… 因此在末了的時代,就是最後的一個時代來到之時,我的名仍然要改變,不叫耶和華,也不叫耶穌,更不叫彌賽亞,而是稱為大有能力的全能的神自己,以這個名來結束整個時代。我曾經叫過耶和華,也曾經被人稱為彌賽亞,人也曾經愛戴我叫我救主耶穌,今天我已不再是人以往所認識的耶和華和耶穌,而是在末世重歸的、結束時代的神,滿載著我的所有性情,而且滿有權柄、尊貴、榮耀地興起在地極的神自己。」(摘自《話在肉身顯現·「救主」早已駕著「白雲」重歸》)
耶穌基督是新約的主題與內容,即便到了恩典時代末尾的大災難,以及千年國和新天新地,耶穌基督仍與父神一同執行神的行政和作王掌權,並沒有像異端團體所聲稱的,退出神聖的經營,由其他的名取而代之。
正確的觀點是,新約的頭一個名字與末一個名字都是耶穌。耶穌的名字頭一次出現在新約裡是馬太一章一節,最後一次出現是啟示錄的最末一節:「願主耶穌的恩與眾聖徒同在」(啟22:21),這證明耶穌基督是新約的主題與內容。
為什麼這裡不說,「願全能神的恩」?因為「全能神」只是對耶和華這位獨一神之能力的形容詞。這個詞在舊約也出現過(結10:5)。[1]由於啟示錄這卷書特別著重描繪神審判的權能,才會多次出現「全能者」的稱呼。[2]而當全能者耶和華陸續執行祂對消極事物的審判時,耶穌基督也在空中設立審判臺審判信徒(啟11:18,林後5:10);並作為羔羊,要迎娶新婦—得勝的聖徒(啟19:7);世上的國也要成為「我主和祂基督的國」,祂要在其中作王到永遠(啟11:15)。而到了新天新地裡的新耶路撒冷,神和羔羊耶穌基督同有一個寶座,一同在其中掌權(啟22:1)。所以即便到了恩典時代末尾的大災難,以及千年國和新天新地,耶穌基督仍與父神一同執行神的行政和作王掌權,並沒有像異端團體所聲稱的,退出神聖的經營,由其他的名取而代之。
結語:
在使徒時代如何有許米乃和腓理徒,在真理上偏離目標,說復活的事已過,而傾覆一些人的信心(提後2:17-18);如今全能神教會的創辦人帶同信徒,也說耶和華與耶穌的名已過去,並竄改聖經裡的「神聖經營」觀點,而使人在真理上偏離目標。今天,我們作為在基督裡的真信徒,需要回到聖經純正的教訓,提防那些「惡毒邪惡的酵」(林前5:8)。
參考資料
[1] 《約伯記》也有多達32次將神稱為「全能者」。
[2] 參啟1:8,4:8,11:17,15:3,16:7、14,19: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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